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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县情概览

来源: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5-21 00:00    阅读数: 1157

地理石柱县位于重庆市东南部长江南岸,地跨北纬29°39′~30°32′,东经107°59′~108°34′之间。东邻湖北省利川市,南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西南靠丰都县,西北连忠县,北接万州区。县境南北长98.30千米,东西宽56.20千米,总面积3014.06平方千米。长江由西向东流经县境22千米。境内方斗山、七曜山两大山脉近乎平行纵贯全境,形成“两山夹一槽”的地貌特征;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呈起伏状下降;属亚势带欠湿润季风环流气候,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气候温和,宜种性强,海拔高程119米至1934.10米。

【历史沿革】石柱之地,古为《禹贡》梁州之域。西周、春秋时属巴国“南极黔涪”领地。战国时期先后分属楚黔中地、秦黔中郡。秦至东汉年间以七曜山为界分属巴郡、黔中郡和临江县(今忠县)、涪陵县(今彭水县)。三国至十六国成(汉)时期属涪陵郡之涪陵县。南北朝至北周分属巴郡(今重庆)、临江郡之临江县(今忠县)。武帝保定初属南都郡之源阳县[建德四年改名怀德郡武宁县(今万州武陵镇)]直至隋代。

石柱自唐武德二年(619年)分浦州(今万州)之武宁县西界地置南宾县,至2017年已有1398年。其间: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马定虎奉诏入川,征服当地土著,受封石砫安抚使,在南宾县水车坝(今石柱县悦崃镇古城坝),设立军事机构石砫安抚司节制九溪十八峒(取其境内石潼关、驻蒲关而名石砫)。明洪武十四年(1318年)裁南宾县,部分县地并入丰都县,编南宾里。其余县地归石砫宣抚司管辖,隶重庆卫。自此石砫宣抚司始理民事,统掌行政、军事之权。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九月二十八日,升为石砫直隶厅,直隶四川省,明令“宣慰使改授土通判,不许干预民事”。民国二年(1913年)改石砫厅为石砫县,设县知事公署,隶川东道(三年改为东川道)。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川政统一,隶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署址酉阳)。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一月改隶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署址万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石砫县隶四川省涪陵专区。1959年6月16日,国务院批准改石砫县为石柱县。1983年11月13日,国务院批准改石砫县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1988年6月至2000年6月先后隶四川省、重庆市黔江地区(开发区),2000年7月直隶重庆市。

【人口】2018年末全县户籍总数19.48万人,总人口54.86万人,常住人口37.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6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3.94%。公安户籍口径出生人口5950人,出生率10.85‰,死亡人口3660人,死亡率6.67‰,人口自然增长率4.18‰;计划生育户籍口径总人口548343人,居住口径常住人口379899人,户籍口径、居住口径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3.31‰、3.28‰。全县除土家族、汉族外,尚有苗族、回族、朝鲜族等27个少数民族居住境内。

【行政区划】2018年县辖西沱、黄水、悦崃、临溪、马武、沙子、王场、沿溪、龙沙、鱼池、三河、大歇、桥头、万朝、冷水、黄鹤、枫木等17个镇,黎场、三星、六塘、三益、王家、河嘴、石家、中益、洗新、龙潭、新乐、金铃等13个乡,南宾、万安、下路3个街道,207个村、3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191个村民小组、166个社区居民小组。

2018年,全县县级党政群机构49个(含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

【石柱物产】石柱县地中山、低山、丘陵兼而有之,各种物产、矿产资源丰富。全县面积301406.13公顷,其中耕地56389.23公顷,园地5059.36公顷,林地184269.53公顷,草地26274.1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342.4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430.7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927.7公顷,其他土地10712.95公顷。石灰、石英砂岩、铅锌、原煤、天然气储量分别为200亿吨、1.37亿吨、167.6万吨、1.61亿吨、155亿立方米。水能理论蕴藏量30.95万千瓦,颇具开发价值。石柱是闻名全国的“黄连之乡”,黄连远销东南亚各国和地区;绿色食品莼菜出口日本等国,是全国莼菜种植大县;辣椒产业红红火火,是全国辣椒生产百强县、中国“辣椒之乡”;畜产品宏达牌猪鬃畅销印度等南亚及东南亚各国。

【经济社会】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族人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转型康养、绿色崛起”发展主题,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革促发展为抓手,多措并举推动各项工作,实现经济社会稳中向好的全面发展。

2018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75.97亿元,可比价较2017年增长4.7%(以下所有增减均是与2017年进行比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6486元,增长9.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38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74.88亿元,增长2.1%;第三产业增加值76.71亿元,增长7.2%。在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48.60亿元,可比价值增长1.8%。三次产业对地区经济增长贡献率分别为15.3%、19.2%和65.5%。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3.9:42.6:43.5。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99.77亿元,增长4.7%,占全县经济的56.7%。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4%。“大康养”经济占GDP比重达47.8%。

全县辖区内财政总收入23.26亿元,同比增长3.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5亿元,同口径下降18.4%。全县财政支出62.19亿元,同比增长13.5%。其中:公共财政支出51.17亿元,同比增长1.1%,教育、医疗卫生、一般公共服务分别支出10.6亿元、5.54亿元和4.74亿元,分别增长0.7%、7.9%和3.2%。

全县完成税收收入13.19亿元,同比增长4.1%。其中民营经济税收收入8.7亿元,增长14.6%,占全县税收比重的65.9%。

全县实现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38.06亿元,增长9.5%(可比增长5.5%)。粮食总产量22.17万吨,较上年减少0.37万吨,减产1.6%。肉类总产量2.56万吨,较上年增长2%;水产品0.4万吨,增长5.6%。

全县共有各类学校185所,其中职业高中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91所。在校学生62484人,专任教师4650人。全年各类学校毕业生16584人,其中普高毕业生4118人,被各类大学录取大学新生3661人。

全年新增文化设施面积9.15万平方米,按照“七个一”标准建成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94个;广播综合覆盖率达到100%。

全县共有卫生机构46个(不含个体诊所、卫生室),实有病床3674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89人,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4.54人。

全县公共体育设施面积达79.25万平方米,每万人公共设施面积达2万平方米。

全年实现6.02万人稳定脱贫。14个深度贫困村(不含中益乡坪坝村)全部实现“建八有”“解八难”。15个贫困村脱贫销号,累计实现全县85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销号。新增城镇就业5680人,返乡农民工创业人数8200人。易地扶贫搬迁280户1000人。救贫救济医疗基金累计救助21.74万人次5734.48万元,按时足额兑现农村移民后扶直补5669人85.2万元。经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重庆市社科院组织人员对全县实地评估检查结果显示:石柱县综合贫困发生率为0.87%,低于3%;未发现错退、漏评现象;群众认可度为97.91%,高于90%,符合贫困县退出标准。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86亿元,同中径增长13%。

全年共接待旅客1063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6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2%、51.6%。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28元,增长10.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584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45元,增长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