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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深入学习宣传《重庆市地方志工作办法》

来源:石柱    发布时间:2023-04-20 16:54    阅读数: 493

重庆市地方志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是重庆市史志事业的重要遵循。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地方志办公室立即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石柱县志办全体干部及编辑学习宣传《重庆市地方志工作办法》

首先,各级重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办法》的学习宣传,分管副县长在全县干部大会上专门就学习宣传《重庆市地方志工作办法》作安排部署、提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部门积极行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办法》的热潮。


南宾街道宣传照片


悦崃镇宣传照片

第二,形式多样。一是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机关部门利用各类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办法》,提高各级干部对《办法》知晓度;二是充分利用各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地方志工作办法宣传标语,及村组、院坝群会普及史鉴知识和《办法》内容,加大基层群众学习《办法》深度;三是在场镇、机关悬挂宣传条幅,同时运用微信群、QQ群广泛传播,拓展《办法》学习宣传的社会广度。达到学习深、传播广、知晓度高的目标。


西沱镇沿江社区宣传照片


黄水镇黄连社区宣传照片

第三,运用良好。在广泛学习宣传的同时,先后4次组织全县志鉴工作者和爱好者集中学习、座谈,交流学习收获,对照检查志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强化《办法》对志鉴工作的规范引领作用。将《办法》规定和要求,贯彻到第三轮县志、扶贫志、名村名镇志、年鉴编纂、旧志整理等工作中。在遵守《办法》的同时用好《办法》,不断增强地方志工作水平和志鉴编纂质量。


洗新乡万寿村学习《重庆市地方志工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