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档案馆召开第一次《酉阳县志(1863—1949)》编纂工作会
5月8日,县档案馆(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召开第一次《酉阳县志(1863—1949)》编纂工作会。会议主要就启动《酉阳县志(1863—1949)》编纂工作进行了座谈讨论,并就下一步编纂工作的组织实施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会议由县档案馆馆长(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总编室总编辑)张仁富主持,县地方志编纂工作专家库部分成员和地方志编纂工作人才库部分成员参加会议。
一是学习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会上,县档案馆馆长张仁富首先主持学习了县政府李成群县长2月7日在县档案馆《关于审定补修〈酉阳县志(1863—1949)〉工作方案》的请示上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县政府分管领导、副县长张平的有关批示精神。与会同志认为,成群县长“原则同意。经费节约,财政尽力保障”的“14字”批示,充分体现了县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挖掘、保护、传承酉阳历史文化的高度重视,对弥补酉阳百年历史遗憾的高度重视。县档案馆(地方志编纂中心)作为全县地方志编纂主责部门,要勇担历史责任,坚持主动作为,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精神,切实做好谋划、牵头、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努力把这一功在当代、利及千秋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二是学习县政府领导审定同意的补修《酉阳县志(1863—1949)》工作方案。重点让与会同志了解和明确七个方面的要求。第一,指导思想上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度重视修史修志,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激发我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坚定全体人民振兴中华、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重要指示精神。在编纂工作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保持必备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全面克服意识形态上的偏差。第二,编纂原则上要“坚持政治标准,尊重历史事实;坚持旧志体例,遵循述而不论;沿革适度上溯,图证适度使用;内容能详则详,重在存史鉴来”的标准。第三,在经费管理上,严格执行成群县长“经费节约”的批示要求,除了按照国家版权局规定标准支付相应稿酬外,一律不安排编纂人员其他工作经费。需要到四川档案馆、雅安档案馆、第一历史档案馆、第二历史档案馆收集查阅理资料的,由档案馆向县政府申请经费,并统一组织必需人员前往实施。第四,在编纂人员选拔上,坚持吸纳县内热爱地方志编纂工作、对酉阳历史研究较为深入,具备一定的地方志编纂业务功底、占有相关板块资料较为丰富的人员进入该志书编纂队伍。人员来源上以聘请离退休人员参与为主,根据特殊需要聘请少数在职人员参与其中。第五,编纂人员管理上,为了解约经费开支,实行松散型管理模式,不搞集中办公。同时,要求编纂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编纂任务,不得影响自身本职工作任务完成。第六,在时间安排上,坚持能快则快尽量快,提前完成编纂者可以提前提交。初稿编纂完成时间安排在2024年底前。第七,所编纂稿件,必须符合志书体例,篇章节齐全,“以类系事,横排竖写”,述而不论。第八,编纂人员在提交志稿所属篇章内容时,要一并向档案馆提供原始资料,一方面是为了丰富完善馆藏档案,另一方面是为了便于对所编纂稿件内容进行查核校对。三是明确地方志编纂委员总编室工作职责。重点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实施。志书编纂工作在县地方志编纂委员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总编室具体统筹实施。具体包括六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制定方案、谋划、部署和推动地方编纂相关工作;第二,建立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汇总各编纂人员稿件资料收集工作和编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编纂人员在稿件编纂工作出现的困惑和问题;第三,对编纂人员所撰写的稿件体例格式内容进行指导和把关,及时纠正编纂过程中的偏差;第四,做好编纂工作和稿件统筹,确保稿件质量;第五,适时启动稿件总纂和组织稿件分级评审工作和逐级送审相关工作;第六,负责搞好志书出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