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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秀山县档案馆职能

来源:秀山县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2-07-18 14:18    阅读数: 516

(一)贯彻执行档案和地方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接收、整理、保管、保护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具有保存价值的、有关秀山县历 史、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档案和地方志资料;接收、整理、保管全县已公开的现行文件和电子公文。

(三)征集对秀山县政治、经济、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的档案和地方志资料。

(四)组织开展档案开放鉴定;开发档案信息和地方志资源,开展档案和地方志的编研、学术交流工作;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资源;负责馆藏档案、地方志资料、现行文件的查阅服务工作,依法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五)利用档案和地方志资源,向社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秀山县发展历程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

(六)收集、保存、利用全县档案和地方志信息化成果;

开展档案和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建设、运维数字档案馆(方志馆),构建全县档案和地方志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七)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收集整理旧志、地情资料,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