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档案馆职能
一、机构性质、规格、经费渠道和隶属关系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档案馆(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地方志编修中心牌子),为县委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宗旨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档案和地方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国 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接收、整理、保管、保护全县机关、团体、企事 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具有保存价值的、有关秀山县历 史、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档案和地方志资料;接收、整理、保 管全县已公开的现行文件和电子公文。
(三)征集对秀山县政治、经济、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的 档案和地方志资料。
(四)组织开展档案开放鉴定;开发档案信息和地方志 资源,开展档案和地方志的编研、学术交流工作;依法向社 会开放档案信息资源;负责馆藏档案、地方志资料、现行文 件的查阅服务工作,依法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 信息。
(五)利用档案和地方志资源,向社会进行爱国主义教 育、革命传统教育、秀山县发展历程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
(六)收集、保存、利用全县档案和地方志信息化成果;开展档案和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建设、运维数字档案馆(方 志馆),构建全县档案和地方志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七)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收集整理旧 志、地情资料,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县档案馆(地方志编修中心)内设5个科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档案馆、地方志编修中心日常 工作,督办有关事项;承担党建、党风廉政、文秘、信息、统计、应急、保密、宣传、信访、会务、后勤管理等工作; 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机关财务、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精神文明、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政府采购、国有资 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及领导交办的其它他工作任务。
(二)档案整理科。接收纳入本馆收集范围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负责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接收工作;负责档案征集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工作;负责馆藏档案鉴定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保护与抢救工作;负责档案信息资源的编辑、研究工作;按有关规定公布、出版、发行档案史料;承办档案陈列与展览。
(三)档案利用科。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负责馆藏档 案方志资料查阅服务工作;负责库房“八防”工作,馆藏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公开现行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工作;负责编制馆藏档案资料检索工具和档案馆全宗指南;负责档案利用和政府公开信息查 阅的统计分析及效果反馈工作。
(四)信息技术科。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硬件管理、网络 技术应用、网络系统维护和信息网络安全。负责本馆档案方志信息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档案信息化暨数字档案馆(方志馆)建设与维护管理工作;负责馆藏档案和方志资料数字化工作;负责县内立档单位电子档案数据接收、管理、备份 及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档案数据灾备中心建设与维护管理工作。
(五)方志编修科。贯彻执行档案和地方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 合年鉴,收集整理旧志、地情资料,开展方志理论研究,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档案馆事业编制12名。设馆长1名、副馆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