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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中共荣昌区委党史地方志研究室职能

来源:中共荣昌区委党史地方志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0-05-21 00:00    阅读数: 591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党史地方志研究室为区委直属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宗旨是存史、资政、育人,促进史志发展。研究室事业编制 13 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 

研究室地方志工作设方志科和年鉴科。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对发现违反《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行为,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拟订全区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做好地方志编纂的组织、指导、督促等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国家级志书和市级志书的编纂工作。负责组织编纂和出版全区各级各类地方志书、地情资料,做好区级行业志、专业志、镇(街道)志、村(社区) 志等志书的指导、督促、审查、验收工作。负责搜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地情资料。组织旧志整理工作,开展方志理论研究。负责地方志培训和信息工作。负责研究、开发、利用修志资料和其他地情资料,开展咨询服务。负责区方志馆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荣昌年鉴》的组织、编辑、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全区年鉴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重庆年鉴》和《重庆经济年鉴》( 荣昌区)的供稿工作。负责年鉴信息工作,开展年鉴理论研究。